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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一女子剖腹产成植物人,出院2年离世,医院判赔偿31万

弓爱东
弓爱东
发布于2021-10-14 16:42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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弓爱东答疑群

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新集镇,一个年轻女子到当地一家知名医院剖腹产后处于植物人状态,随后辗转多家医院花掉一百多万,因无钱治病才被迫出院回家,10月11日,26岁的女子在家中不幸辞世,留下了一个4岁的儿子。

家住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新集镇的分娩蒋叶(化名),今年26岁,2017年初,蒋叶怀孕了,于是,蒋叶在母亲张女士的陪同下来到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江路46号的三二〇一医院做了妊娠检查,检查结果为:怀孕体征一切正常。

基于对这家医院的信任,2017年10月11日,蒋叶来到这家医院待产,经妇产检查后确认符合分娩条件,但该医院的医生却强烈要求蒋叶采用剖腹产的方式生产,于是蒋叶和家属只好同意,据蒋叶的母亲张女士称,在蒋叶做过剖腹产手术后的第3天,蒋叶却突然出现了牙关紧闭、四肢抽搐的现象,紧接着,蒋叶开始昏迷不醒。

女人生孩子就跟去了一趟鬼门关,因剖腹产导致变成植物人引来不少女性同胞的关注,引发了热烈的讨论,一些人也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看法,柚喜网整理了部分网友的观点,大家可以看看。

夏日妍妍

因为医院的失误,一个女人失去了年轻的生命,一个家就散了,医疗事故就给那点钱买一条命吗!

美玲

女人生孩子真的不容易!那真是冒着生命危险啊!希望每一个男人都好好善待自己的老婆!!

犇腾

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,医院必须得赔偿,气氛医院的同事,也感慨女人生孩子真的不容易啊。

庭审时,一个医院辩称,我院基于医学指征建议女子剖腹产,况且当事女子已经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,行为并无过错;另一医院称,女子的整个诊治过程中未存在过错,自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
**审理认为,只有三二〇一医院对女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,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关系,医方的过错行为具有轻微原因力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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